唐家文学 > 都市小说 > 官场之青云志 > 第五十九章 王强寻仇
王强骑着豪爵大摩托回家,摩托巨大的轰鸣声吵得小区里的人敢怒不敢言。

他染着黄毛,穿着牛仔坎肩,露出一个大花臂,显得很社会气。

一身酒气,显得喝了不少!

那个时候酒驾尚未入刑,只是交通违法,查酒驾的也很少。

尤其王强他们这些社会人,更是以喝了酒骑摩托为荣。

回家后,发现爸妈瘫在沙发上,一脸如丧考妣,王刚也垂头丧气坐在那里,都没往嘴里塞东西,脸上还有个大红印子。

“爸妈!怎么回事儿?”王强大惊。

家里是不是遭贼了?

是不是他的对头来偷家?

不然的话,谁敢对爸妈如此不敬?

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?

“没事儿,没事儿!今天白天你弟过生日,我们都挺好的。”王君赶紧爬起来道。

“什么没事儿?哥,我们都是被梁江涛给打的!”

“什么?那个小逼崽子敢打你们!他不想活了!”王强一听狂怒。

他本来就无法无天的性格,此刻又喝了酒,处于一种“天老大、地老二、我老三”的虚幻状态下,立刻炸了。

“你别听你弟弟瞎说,跟你表弟没关系!”柳梅急忙说。

“是强子,你千万别冲动,听我说!”

他深知自己这个大儿子非常冲动,一言不合就要干仗,是惹是生非的祖宗,要是不跟他讲清楚,去找梁江涛那可就完了。

他们家现在最重要的是和梁江涛家缓和关系,然后低声下气的做小伏低,希望他家看在亲戚一场的份上放自己一马,最好能在县领导那里替自己美言几句。

可王强此时怎么听得进去他的话?

从小到大他最讨厌的就是梁江涛!

因为梁江涛学习好,而他是个学渣。

本来学渣的身份也没那么刺眼,可耐不住有人衬托,更加显得他是个饭桶。

凭什么这个小子家里那么穷酸,却学习那么好?

和他爸妈一样,嫉妒畸变为恨意!

“哥,我没有瞎说,就是梁江涛那个混蛋给了我一巴掌,还把我踹倒在地!你看我脸上的红印!爸妈也都被他干倒了!他还幸亏你不在,不然的话连你也揍!揍得最狠!让你哭爹喊娘!”

王刚添油加醋大声说,生怕王强火不够大。

在他眼里,王强一个无所不能的战神,是家里最牛逼的人。

什么县领导?什么市领导?惹恼了哥哥都得挨揍。

这也是很多十几岁少年内心的共同中二想法。

打几场架就以为自己天下无敌!

王刚经常让王强帮他揍同学,所以他虽然又胖又笨,在学校里却是小霸王!

今天也要让哥哥给他报仇。

梁江涛给他的屈辱要十倍百倍拿回来!

“不要听你弟弟瞎说!”

“强子不要冲动,这根本是没有的事儿!”

王君和柳梅赶忙纷纷劝阻。

“梁江涛,你这个混蛋,忘恩负义的狗东西,竟然敢来我家撒野!他去哪里了?”

“他回家了!”王刚道。

“你们等着,我去找他!”王强二话不说,骑上摩托就走。

“你给我回来,你这个孽畜!”王君大惊失色,可王强平时根本不听他的,要不然也不会走到这一步,早就骑上摩托没了影儿。

“哎呀,刚子,你这不是把你大哥往火坑里推吗?不,你是把咱家往火坑里推,你这个蠢蛋!”柳梅急得哇哇大叫。

可王刚不这么觉得,他满脸得意之色,掏出薯片又吃了一大口。

“笨蛋!我们全家都要被你害死了!”

王君实在忍不住了,在他头上狠揍了一拳。

王刚吃痛,哇的一声哭了出来。

“我要骑车去追强子,不能让他闯祸!”

王强飞也似地赶到棉纺厂小区,哐当当砸门,是梁珊开的门,才知道梁江涛不在,去了宁水宾馆。

王强没工夫跟个小女孩儿白活,转身就走。

“没事儿吧?”梁江海看着痞子表哥怒气冲冲地冲下楼,有些担心地问梁珊。

“哼,有什么事儿?有事儿也是他有事,让哥好好教训他!”梁珊哼了一声。

“喂,铁子,抄家伙跟我去干人,叫上虎子、傻强、山鸡、浩南........干他丫的!宁水宾馆!”

王强打电话叫了十几个小弟,骑车飞奔,宁水宾馆有什么了不起的?他们沙场也经常在那里吃饭,实在不行就给他砸了!

他在宁水道上也是场面人物,人送外号强疤,手下几十个小弟跟着他混,走到哪里别人不喊一声强哥?要是被梁江涛欺负了那以后还用混吗?找一块豆腐撞死得了!

……

牡丹厅里,觥筹交错。

梁江涛和钱定钧他们有说有笑,有来有回,仿似多年不见的老朋友。

他们之间交流的越多,钱定钧就越觉得心惊。

这真的只是大学刚毕业的年轻人吗?

无论对经济的发展还是社会的演变,都有很多有见识的见解。

他堂堂一个县委书记,都深受启发。

有好几个点子,他都迫不及待想试一试,感觉一定能够促进GDP快速增长。

为他以后的施政指明了方向。

怪不得人家能进入省委组织部,的确见识不凡。

如果说梁江涛是京城大家族出身,或是清华北大毕业的年轻人,他还觉得更好理解。

可梁江涛这两方面都很普通,更是让人觉得吃惊。

怎么能培养出这么有见识的思维?

只能说天赋异禀,聪明难得了。

如此一来钱定钧更不敢小看梁江涛,跟他敞开心扉,谈的越来越多,越来越深。

温馨提示:方向键左右(← →)前后翻页,上下(↑ ↓)上下滚用, 回车键:返回列表

上一章|返回目录|下一章